2021-01-08 阅读次数: 352
近日,省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豫政﹝2020﹞25号),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按照省财政厅基金统筹政策要求,该保险一是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省级统收是指全省各项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省级财政专户,其中,自2020年10月1日起,各地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统一缴至省级国库,由省财政厅按规定转入省级财政专户,各地2020年9月30日累计结余基金在留足备付金后应全额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省级统支是指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省各项基金支出由省级财政专户统一拨付;二是建立基金缺口分担机制。我省将省级统筹基金支付能力6个月作为缺口分担机制启动的条件,并将省与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比例划分为四档,对我市缺口省级将承担60%,为省对省辖市缺口承担比例中的最高一档。对市县应承担的基金缺口,根据市县收入完成水平来确定,对收入完成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无需分担缺口,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县,需要分担缺口,以充分调动市县征缴积极性。三是完善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基金实行“一盘棋”管理,基金预决算统一由省级编制,各地不再编制。
目前,市财政局正与人社、税务等部门积极沟通,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