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阅读次数: 20707
二孩时代,怀孕女职工越来越多,同时,杭州最近也出台生育津贴补发等政策,所以很多 HR 和女职工比较关注生育津贴相关问题,接下来就以参保杭州为例进行详细解读,让你一文掌握。
生育保险的福利分为: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分娩医疗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补贴费和生育津贴。
接下来,
我们一一讲解。
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的医疗费用报销
在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
产检检查阶段:
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
分娩阶段:
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
在非参保地进行产前检查与分娩的,须在杭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生育回杭后,前往医保中心进行费用报销。并及时办理异地就医撤销手续,否则,在杭门诊就医时将无法使用医保卡。
当然,目前异地有一部分医院是可以直接使用杭州医保卡结算的(比如这些医院:异地216家医院,杭州参保人可直接刷医保卡,附名单!),如果是在这些医院进行进行产前检查与分娩的,直接出示杭州的医保卡和证历本即可。现在,可使用杭州医保卡直接结算的异地医院逐步增加,建议生育女职工前往医保定点医院时,也请先与该医院确认是否已可使用杭州医保。
生育医疗补贴费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是通过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并经审核后拨付。其中,杭州的生育医疗补贴费标准为,剖宫产为 2000 元,助娩产为 1500 元,顺产、计划内流产、引产为 1000 元。
生育津贴:月薪3k可领3w?
接下来,我们重点来说下生育津贴的相关内容。
Q1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是?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生育时,社保处于在保状态。
注:
①有些女职工可能关心这个问题,即:生育时,未缴费生育保险满一年能否领取?
按杭州目前的政策,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可以等到连续缴满 12 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进行报销。
②流产人员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Q2
生育津贴领取标准与额度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或个人月工资。另外,最新的产假天数规定如下(2016年1月1日后生育):
具体如下 ↓
项目 |
内容 |
享受天数 |
生育津贴 |
正常分娩及7个月(含)以上早产 |
128天 |
助娩产和剖腹产 |
143天 |
|
多胞胎 |
每胎增加15天 |
|
4个月以下流产(计划内、外流产) |
15天 |
|
4个月(含)以上流产(计划内、外流产) |
42天 |
注:计划内、外流产统一按此政策享受生育津贴。
举个栗子
某职工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宝宝,生育时按3000 的缴费基数参保杭州,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5800 。按照杭州市的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 143 天,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5800 ÷ 30 × 143 =27646.67 元。
辣么问题来了,有些职工的社保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工资,那岂不是亏了?其实并没有,因为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用缴纳,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职工并没有投入成本,更多的成本是由单位来承担。
Q3
生育津贴发放要扣个税吗?
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 相关法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Q4
产假期间企业只发生育津贴
不发工资是否违法?能否同时领取?
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违法。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另外,如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相关法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福利book思议的企业,会将工资与生育津贴一并发给员工。
Q5
给员工发放工资不发放生育津贴,
是否可以?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回;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补。
因此,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但所发工资少于生育津贴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
Q6
未在企业参保的,
能否领取生育津贴?
Q7
男职工的生育险可以给配偶用么?
各地政策是略有不同的,就目前来说,杭州是不可以用的~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杭政办[2011]22号文,杭州市男职工要用生育保险的,必须要满足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才能使用。所以……^_^|||
Q8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顺产、剖腹产、助娩产:出生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
流产、引产:准生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证复印件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原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病历复印件)
流产(无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病历复印件)
节育手术:出院小结复印件或诊断证明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