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河南省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延期

2021-01-11 阅读次数: 417


  1月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我省各地市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据悉,开封市、洛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商丘市(不含虞城、柘城、夏邑)、周口市(不含沈丘)、驻马店市、济源市将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至2月28日,郑州市及平顶山市等则将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至3月下旬。

  还未缴纳的群众请及时缴费,逾期将无法享受本年度的医保待遇。需要提醒的是,在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人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税务局(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或支付宝等线上方式参保缴费。

  具体来说:

  郑州市延长至:2021年3月20日

  开封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洛阳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平顶山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安阳市(不含滑县)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鹤壁市延长至:2021年3月26日

  新乡市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焦作市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濮阳市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许昌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漯河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三门峡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南阳市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商丘市(不含虞城、柘城、夏邑)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虞城县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信阳市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周口市(不含沈丘)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沈丘县延长至:2021年2月26日

  驻马店市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济源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