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e政务”厦门医疗生育个帐业务办理须知

2019-08-14 阅读次数: 3155

一、医疗/生育保险转出申请

(一)医疗保险转出申请须知

1. 医保状态应先停保

2. 报销住院期间无法办理转出业务

3. 提交后社会保障卡会被冻结

(二)生育保险转出申请须知

1. 生育保险应先停保后,在次月10日后申请

2. 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人员,请先办理完生育津贴后再来申请转移


二、生育津贴申领

(一)申领生育津贴条件

1. 至分娩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除了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条件之外,还必须符合下面情形:

1.分娩项目:

(1)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

(2)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并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1)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注:部分符合以上条件,但电子信息缺失人员仍需备齐材料前台办理;

3.有本人厦门的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会保障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三、个人账户退付

个人账户退付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厦门市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00]综126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等的规定。


适用人群:

(一)出国出境定居个人账户退付。

(二)外国或台港澳离境个人账户退付。

(三)外地户籍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个人账户退付。

(四)转出人员对方社保不接受个账的个人账户退付。


办理个人账户退付需要的条件:

(一)账户应先停保,在次月10日后才可办理。

(二)未停保、在报销状态、住院状态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