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政策,2020年最新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2020-03-16 阅读次数: 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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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条件

 

凡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能提供管理核心认可的保证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贷款利率:

5年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为3.50%,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00%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但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三、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核心或管理核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明;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五)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六)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管理核心或管理核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由管理核心在8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经管理核心审核准予的贷款,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核心开具贷款划拨通知单,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单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年限、金额、利率和账户发放贷款。

 

四、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