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本级参保人员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有关待遇的通告

2022-06-15 阅读次数: 716

各省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便民、惠民、利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的意见》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保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省直参保人员全面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增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原则上应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二、正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但未使用社保卡领取人员,应尽快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并变更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方式为社保卡发放。

三、变更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方式渠道:一是全省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二是“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nylbx.com)、“河南社保APP”(手机端扫描下述二维码)等线上渠道。

四、各参保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本单位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工作。

、社保卡新卡申领、挂失、补卡、领卡启用、服务网点查询等业务,建议使用“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手机端扫描下述二维码)线上自助办理、咨询,或致电0371-123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