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区参保人员区内住院可直接结算,备案与未备案待遇有区别

2018-07-24 阅读次数: 12391

近日,社保君获悉,区内异地结算平台已开通全区未办理异地备案和转院备案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因此,我市未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或转院备案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广西区内已接入异地结算平台的医院住院就医,可实现即时结算!既免去了全额垫付医药费的负担,也大大节省了往返报销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柳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区内就诊的异地先支付的比例为20%,异地先支付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计入大额医疗补助。而办理异地备案或办理了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在区内就诊的异地先支付的比例为10%

因此,社保君提醒大家:

01、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到我市具备转院初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初审,报市社保局审批,通过审批后办理转院证明。

02、需返回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复诊的,可凭原转往就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诊证明,到市社保局办理转院证明。

03、连续在外地工作或居住3个月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议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xlz.lss.gov.cn),或是关注“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来了解具体的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及更多异地就医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