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实行综合柜员制办理的通知

2018-11-19 阅读次数: 1304

各参保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办理。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局将在城镇职工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统一经办的基础上,以综合柜员制方式办理参保登记、费用申报核定业务,并对符合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的单位,原则上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项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申报核定

(一)自7月1日起,我局原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窗口统一整合为参保登记、变更、申报核定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参保单位在业务受理期内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核定业务只需在一个窗口受理。

(二)自7月1日起,银川市的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核定受理期延长至每月1日-25日。

(三)自7月1日起,不再实行电话预约申报,原电话预约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

二、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核定业务的办理

(一)自7月1日起,凡是符合开通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由社保局经办窗口直接为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经网上申报人员发放电子签章(U-key)、授权、培训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自行通过互联网进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12333nx.gov.cn/),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社保局经办窗口不再受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等业务。

(二)对不符合开通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仔细核查本单位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在7月25日之前,将本单位参加五险的人数、缴费基数调整一致后,报社保局经办窗口做人员的调整业务,并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三)参保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备案部门在宁东、自治区劳动监察部门的不在此次通知范围内,具体网上业务经办试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先行选定单位的网上操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12333nx.gov.cn/)以个人身份注册账号,填写《银川市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申请表》,前往市民大厅C5厅,先到1号,再到2号办公室进行业务受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