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靴子还应及早落地

2018-11-14 阅读次数: 2697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靴子还应及早落地 目前,颇受关注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方案,已取得一定进展。一份名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文件初稿(以下简称《方案》初稿)日前已由财政部牵头拟定,并征求过国资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会、证监会等部门的意见。(8月14日《经济观察报》)
  
  不必讳言,随着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社保收支不平衡、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养老金,据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超过3000亿元。
  
  弥补社保亏空漏洞或缓解这种压力只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买单,即推迟退休年龄,提高社保缴费的系数和基数;二是公家买单,即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抑或是国有资产划转到社保基金中去。眼下的实际情况是,个人缴纳社保的系数已经非常之高,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也已基本敲定,该个人承担的部分,方案已基本成型,眼下就是需要由公家买单的部分及早确定方案并落地实施。
  
  不让老百姓为社保的亏空买单,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利润、公共财政都应有所表现。具体到国资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是政府“长子”,赚的钱也具有公共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资产也属于全体国人,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共财政,划国资为社保基金的亏空来买单,责无旁贷。
  
  2015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国家根据需要将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分红和转让收益用于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办法。
  
  国资划转社保之举,在一些地方已经率先进行,并且已经证明这一方法既直接,又奏效。
  
  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规避了公众买单或是重复纳税现象的发生。但是,正如其他有些公共政策总是只摸石头不过河而容易被社会诟病,公众自然希望这样的好政策、好办法能够及早落地,而不能只打雷不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