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参保人的医疗费可以直接在异地的医院结算?

2018-07-12 阅读次数: 3023

从2017年7月份开始长沙市开始办理异地结算业务。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三类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1)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参保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3)异地急诊参保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