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阅读次数: 3829
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建设是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的加强医保监管和精确监管的主要手段。
2012年,人社部在吉林、宁夏、天津等18个省市开展医保智能监控试点,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目前,部级层面已开发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并建立了监控规则库。系统主要包括监控分析、稽核管理、移动稽核、药品信息管理等功能;数据涉及药品、诊疗项目、疾病、结算等10类信息,包括基础指标400多项,信息代码79项;规则包括监控规则和分析规则,共500多条。目前,我国超过80%的地区建立了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河北、吉林等13个省份智能监控工作已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