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阅读次数: 421
1月21日讯 当今,大多数人都购买了社保,包括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一般不会用到。当被保险人怀孕生育时,就需要用的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凭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生育、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暂时中断工作的怀孕或分娩女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适龄女职工,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报销主要分为门诊检查费、住院费和生育津贴。住院生育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个人直接结算。门诊生育检查费、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市民吕静是我市一家企业的职工,2020年10月6日生育二孩。当年11月17日,她到市民之家医保业务窗口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12月10日就收到了生育津贴费用,比她生育一孩时的津贴到账时间足足提前了40天,这让她感到非常高兴。
与吕静一样,我市某银行职工马若男也对医保业务窗口办事效率给予高度评价。2020年8月4日,她生育一孩,9月初电话咨询医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限,被告知4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年11月10日,她到市民之家医保业务窗口提交了相关资料,11月27日就接到银行通知,称她的生育保险费用已经到账。
生育保险报销周期缩短,是市委巡察的结果。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2020年10月,市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常规巡察。其间,巡察组深入医疗机构和市民之家,走访参保群众,积极倾听百姓呼声。针对群众反映的医保报销手续繁杂等问题,巡察组要求该局及时采取措施,立行立改。
之后,市医疗保障局研究确定了4件立行立改事项,其中拟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改造信息系统等多措并举,将生育保险报销周期从原来的45个工作日内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
市医疗保障局经过紧张有序的前期准备、流程优化和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域范围内受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全部实现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发放。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新的业务办理周期,累计受理、审核、结算生育保险报销业务908人次,累计发放生育统筹基金3098.98万元,使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
生育保险是我国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之一,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保护妇女生育权的具体措施。女同性恋生育时,生育保险可以通过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期间工资、享受超长产假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安全生育。主要覆盖参加城镇职工及其失业配偶社保的人员,配偶缴纳社保的上班族、参保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均可享受。单位每月支付员工工资的1%左右作为生育保险费用。职工一旦生育,可获得数万元的报销和津贴,可视为国家给予女职工的一大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