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6 阅读次数: 694
11月13日,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 2021年11月21日18时起,郑州市将全面启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测试工作,上线测试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据介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测试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测试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费用结算报销、处方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查询和证明出具等。
具体来说:
2021年11月19日17时起,全市(除巩义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及各类网上通道、自助服务终端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
2021年11月21日18时起,全市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刷卡及各类医疗费用报销服务。
2021年11月28日8时起,逐步恢复全市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刷卡及各类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延伸服务网点、各类网上通道、自助服务终端的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市医保局提醒郑州市医保参保居民,在全市医保业务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刷卡结算,建议有需要的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就医购药时间。
已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等待遇的参保患者,请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尽量减少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针对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市医保局规定,11月21日18时前,本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待服务恢复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报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自费出院,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针对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住院患者,我市规定,11月21日18时前,本地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异地参保在院病人统一转为自费病人,待服务恢复后重新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及报销等业务。建议符合出院标准的异地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针对全市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业务,我市规定,暂停服务期间,原网上申报门诊慢特病即时办结病种业务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原网上申报门诊慢特病限时办结病种业务的,待门诊慢特病网办系统重新启用后,通过网办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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