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7 阅读次数: 755
摘要: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1520元/月调整为每人1600元/月,增幅5.3%,惠及全市2.4万名领取失业待遇人员。符合领取条件人员无需申请,市社保中心将自动按照新标准计发待遇。失业人员补发2020年12月份之前待遇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1520元/月调整为每人1600元/月,增幅5.3%,惠及全市2.4万名领取失业待遇人员。符合领取条件人员无需申请,市社保中心将自动按照新标准计发待遇。失业人员补发2020年12月份之前待遇的,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