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怎么转入北京 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2018-10-12 阅读次数: 5942

工作转移到北京后,参保职工的社保也应该由外地转到北京。那么外地社保怎么转入北京呢?一起来看看吧。
  
  外地社保转入北京所需条件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外省转入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职工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2)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需符合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北京市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外地社保转入北京所需材料
  
  (一)从外省市企业转出的职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现参保单位公章,参保职工本人签字并填写手机号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为蓝色字压感纸打印的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为蓝色字压感纸打印的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5.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6.本市户籍参保职工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二)从部队转出的未就业随军配偶: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现参保单位公章,参保职工本人签字并填写手机号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
  
  3.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
  
  4.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一份;
  
  5.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6.职工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7.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在地方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将基金转入部队后又随同部队缴纳部分一起转出的,需提供原地方缴费期间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