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业务经办流程

2022-07-05 阅读次数: 776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252号)文件要求,为方便郑州市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业务,现将相关经办流程公布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根据单位行业分类,选择“缓交原因”,按照程序要求填报。

2、申请缓缴需参保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见附件1)、《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资料由参保单位自行填写、盖章后拍照上传。

3、由于自身情况无法网上经办的,参保单位也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服务大厅,选择“政策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现场提交填写好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见附件1)、《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见附件2)办理缓缴申请业务。

4、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政策咨询电话12333、67887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