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13条细化举措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022-06-17 阅读次数: 762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政策精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医保局、市中院、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企业拉动就业、支持创业的重要作用,扩宽新的就业渠道,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规范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引导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厘清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项工作制度,创新保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服务效能,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劳动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落实公平就业制度、保障合理劳动报酬、完善休息休假制度、切实保障劳动安全、提升社会保险水平、加强职业伤害保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制定完善规则算法、依法处理劳动争议、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13个方面做出细化。通过政策细化,按照不同用工形式适用不同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清楚自身的法律定位和权利义务关系,按照《实施方案》履行各自职责。

《实施方案》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对违法问题,要依法查处;对违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问题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后续措施。通过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用工良好氛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新就业形态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