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这样来领

2018-01-03 阅读次数: 3115

12月8日,长沙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细则》,《细则》对丧葬补助金的申领、审核、发放等流程进行了规定, 从 
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一、 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是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补助。

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当月当地的15个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8年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550元。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答: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的指定受益人、继承人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四、指定受益人、继承人去哪里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答:指定受益人、继承人前往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

五、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丧葬补助金申领表;

(二)死亡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注销的只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三)火化证明,非强制火化区不能提供火化证明的,提供医院或行政村(社区)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四)承诺书;

(五)提供指定受益人、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哪些经办机构负责审核?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行三级审核,由行政村(社区)服务中心初审、乡镇(街道)人社站复审、区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终审,全部审核通过后发放丧葬补助金至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待遇领取存折(卡)中。

七、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还退还吗?

答: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同时领取,两者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