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买新建商品房

2018-12-10 阅读次数: 2724

 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6、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2、身份证 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配偶收入情况6、异地缴存--缴存基本情况 7、异地缴存--缴存流水8、异地缴存--异地贷款证明9、异地缴存--夫妻双方缴存地房屋产权信息10、期房贷款-10-购房合同11、期房贷款--购房首付款增值税普通发票12、现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13、现房贷款--《购房合同》14、现房贷款--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15、现房贷款--契税完税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1、芙蓉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电话:0731-84886860  

2、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电话:0731-84886870

3、开福区管理部:开福区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综合楼三楼(开福区人民法院对面),电话:0731-84886838

4、岳麓区管理部: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电话: 0731-88665027

5、雨花区管理部: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电话:0731-84886855

6、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政务中心二楼,电话:0731-88080139

7、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金茂路288号,电话:0731-84024877

8、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号,电话:0731-83664766

9、宁乡县管理部: 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县政府办公大楼东侧),电话:0731-87832409

10、铁路分中心: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电话:0731-84634770


问:如何认定贷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套数?

          答: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异地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原则上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之和为准。个人信用信息显示的未结清住房贷款对应的房产,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以外的,也应计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 借款人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不论产权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其他均需计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因拆迁产生的房屋注销记录不予计算。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何规定?

          答: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干部统一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此外,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且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