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贴是从哪里领取,标准是什么呢?

2018-12-24 阅读次数: 3271

独生子女补贴是对我们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对响应国家要求、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的一种奖励。

这奖励分为独生子女未成年时的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两部分,另外各地还有一些对农村户口的宅基地奖励或者养老辅助奖励等等。

独生子女未成年奖励,一般是每月由用人单位发放几元或者几十元的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职工工资,不需要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多数地区一个家庭1月只有十元,这个标准好多年没有提升,在90年代十元钱能占工资的1%到5%,但是现在,只有家庭收入的1‰到2‰。应当与时俱进了。

国家规定,这一部分奖励是由用人单位兑现,很多没有单位的失业下岗职工,还没有着落。像上海等一些较好的地区,如果是失业下岗职工,没有用人单位,那么这部分待遇会有街道进行发放。

到达退休年龄时的一次性奖励也是这样,全国标准并不统一。北京市只有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海市达到5000元,黑龙江省和河北省是3000元,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在1000元到5000元之间。

山东省是唯一一个与时俱进的特殊省份,山东省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是30%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于3.6个月的社平工资,青岛市高达19100多元。不过这一部分待遇一样是没有用人单位就没能兑现。向青岛市黄岛区等一些较好的地区,下岗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有街道和区级财政分担。这都是地方性特殊优惠政策,并不是统一的。

最近几年,国家在推动独生子女奖励的政策。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居民,采取的是按月发放养老补贴的方式,全国的最低标准是每月80元,通过医疗保障方面地方与中央事权划分的方式,组织实施。

河南,四川,湖南,山东,广东等地都在落实这一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对城镇无业居民和失业下岗人员,或者没有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人员,也实施按月发放养老补贴的政策。

不过四川、重庆、海南等地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还通过基本养老金提标的方式予以落实。重庆市增加3%的基本养老金,海南是增加5%。

目前来看,全国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还是各式各样的,一些地区已经落实了对下岗职工80元每月的独生子女奖励,不过这一标准相对于养老来说还是有些差距的。希望国家下一步能够逐步提升标准,如果能提升到当地的一份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比如每月800到1000元,就真的能达到国家来养老的目标了。

对了,现在我们国家不少省市正在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种独生子女优惠带薪假期,有的地方是10天,有的地方是20天。希望我们国家未来的各种独生子女家庭照顾政策越来越好。

      来源: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