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阅读次数: 4341
好消息来了!
南宁市“共享医保”再推惠民新政!
6月1日起实施!
近日,南宁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缴纳医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社规〔2018〕4号),明确:
南宁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购买经保监部门备案的商业健康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也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南宁市参加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
该政策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关于支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
参保职工可登录“爱南宁”APP进行线上购买。如需为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购买,需先进行“医保个账授权”。购买保险产品后,投保人与经办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方式来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相关行为的责任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商业保险机构。
关于支付在南宁市参加医疗保险需缴纳的费用——
参保职工登录“爱南宁”APP,或“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南宁智慧社保”APP等指定平台进行线上缴费。如需为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缴费,需先进行“医保个账授权”。
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纳保费的医疗保险包括: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 以灵活就业人员或退休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
关于可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由商业保险机构自主申报,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以协议形式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申报,目前筛选出8家公司27个保险产品,保障内容包括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救济、意外伤害救济等多个层面。价格主要为50~350元/年·人,其中5个保险产品将于政策实施当日上线,其它随后陆续上线,供参保职工选择购买。
关于“医保个账授权”的平台——
参保职工可通过登录“爱南宁”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社保”APP、“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等平台进行“医保个账授权”,绑定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为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用人。
影响南宁职工医保基金的安全吗?
职工医保基金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是各自封闭运行,互不干扰。南宁市出台此政策,仅是对个人账户基金支付范围的调整,不会影响南宁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不存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风险问题。
政策背景资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体系下,基金收入逐年增加,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逐年增加。截至2018年4月底,南宁市参保职工为105.17万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滚存结余26.48亿元。
怎样才能让这些结余资金不再“沉睡”?开发个人账户资金在基本医疗费用支出之外的用途,包括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发布多项政策支持,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地也纷纷研究探索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多个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扩展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怎样让群众看病就医少为医保目录外的费用负担发愁?今年以来,南宁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开展“以人民为中心、解群众堵点痛点”专题调研活动,邀请参保企业、参保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媒体人士、保监部门、金融部门、驻邕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公众广泛发表意见,大家纷纷提出对自费费用、重大疾病等补充保障的现实需求和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作用的改革举措。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好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减轻参保职工自负医疗费负担,构建首府南宁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南宁探索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政策,助力参保职工及其家庭分散经济风险,共建幸福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