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 阅读次数: 4602
场景一:
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主持人:“位于我市西区的矿山机械厂,有一台大型机械意外侧翻,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医护人员正在加紧抢救,请看前方记者发回的报道。”
报道中的视频对着厂矿的时候,一名保安模样的人用手强行阻挠并喊道:“不准拍,快走,走开!”视频发生模糊,显然被打断了采访。
场景二:
发生事故的工厂老板办公室内,老板急得踱来踱去,这时候过来一个经理,对老板说:“厂长,刚才市人社局打来电话说,咱厂昨天的事故有位受伤职工的家属,已经做了工伤报案,下午人社局的人要过来调查情况,要求咱们配合。”
老板感到很紧张:“啊,配合个啥呀,这几个人招的是临时工,还没给他们参加工伤保险啊,光罚款都够咱们受得了。搞不好再弄个安全检查,我们就得停工停产,那样的话,耽误挣钱啊!”
突然,老板眼珠一转,急中生智,招手示意保安过来,对保安又窃窃私语了一番,保安点了点头。
场景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到了厂矿区大门口,保安远远地看到了以后,赶快对另外一名保安说:“快快,把大门锁上!”
场景四:
厂区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连续做工作,不但找工友核实情况,还找家属问话,又在系统中核实该企业的工伤参保情况。
场景五:
老板办公室内,执法人员拿出处罚通知,对老板正色地说:“经查实,你们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此次事故要由你单位承担,根据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参加工伤保险。另外,你们不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影响了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展,对你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
老总惭愧地低着头,说不出话来。
解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影响了工伤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