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工伤待遇计发基数确定!缴费降低后,咱的待遇不降低!

2019-07-18 阅读次数: 2869

上周我们推文

官宣2019年青岛社保基数上下限

  《2019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定了!

青岛最低社保基数为3269元!》  

最低基数为3269元

最高基数为16346元

市民们纷纷感慨

崩溃边缘 喜提实锤

可能会有小伙伴儿

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小声说

不就是社保缴费基数那点事儿嘛

再没有别的事儿了吧

别说,此处真有事儿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那些事

说起工伤待遇计发基数

就不得不从2019年以前说起

在今年以前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使用的数据

与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的数据

是一样一样一样的

均使用上年度青岛社平工资计发、核定

所以当社保基数使用数据公布后

工伤待遇计发基数同时确定

难道今年有新情况?!

确定肯定的告诉大家

今年不一样

2019年根据山东省社保降费方案

今年咱们青岛社保缴费政策有变

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的数据

由原使用上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

改为使用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并进行了公布

也就是说2019年起

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不再使用上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来核定

那么问题来了

社保基数核定使用的数据口径变了

那么工伤待遇计发基数

使用的数据口径是不是同时变

答案是 不是的

这就要从《工伤保险条例》说起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的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与社保缴费降费方案无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与“本人工资”有关

而工伤保险条例对“本人工资”的解释为

也就是说

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

应使用青岛市社平工资来计算

所  以

2019年青岛市工伤相关待遇按规定

使用2018年度青岛市社平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与核定社保基数上下限使用的数据口径无关)

那么2018年青岛市社平工资是多少呢

2019年5月27日咱青岛市统计部门已公布

即:

2018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791元

月均5733元68791÷12

据此自2019年1月1日起

青岛市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确定如下

1至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月计发标准上下限为

最低:5733×60%=3440元

最高:5733×300%=17199元


5至10级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月计发标准为:5733元


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

月计发标准为:5733元

同时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

将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

作为2019年工亡职工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发基数

简单来说就是

社保缴费按低的算

工伤待遇按高标准享受

最后一个小问题

工伤职工三个一次性待遇

计发月数各多少

咱们看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