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4 阅读次数: 1894
一、企业稳岗返还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点击“单位业务”—登录“社会保险”—点击“失业支付”进入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窗口,阅读申请条件、申请注意事项、《承诺书》后,填写有关信息,提交即可。
二、申报期限
2020年2月20日至5月31日
三、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生产经营和环保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正常缴纳税费;
2、企业未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名单;
3、企业是独立缴费单位(具有独立社保缴费号码),依据《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协议书》约定,2019年1-12月份未欠缴失业保险费;没有职工投诉、举报企业的欠费记录;
4、2019年度企业裁员率(企业年内辞退、开除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裁员率低于20%。
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注意事项
1、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企业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3、用工单位的失业保险费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的,稳岗返还资金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申请,并提供用工单位的开户行和账号,资金直接拨付到用工单位;
4、企业申请成功后,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环保、诚信、缴费、裁员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中有什么问题,将与企业联系人主动联系,无须电话咨询审核进度。有关公示情况请关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资金到账后,会短信通知企业联系人。
5、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6、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资金行为视同签署《承诺书》。
7、对不符合条件而申请了稳岗返还的企业,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依据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人社部门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同时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由人社部门处所申请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对“十强产业”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暂时经营困难恢复有望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等特殊企业的具体细则和规定待上级人社部门出台政策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确认,追加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处:66605964
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68967267、68966712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2月13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对本次申请的有效性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无严重失信行为,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裁员率低于规定的裁员比例;保证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如有不实信息或冒领,愿意全部退回返还资金,并承担处罚和相应法律责任。
签署单位名称:
法人名称:
签署人名称: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