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简化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

2019-03-04 阅读次数: 4644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从即日起,缴存职工个人前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无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业务的,仍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