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阅读次数: 3929
为畅通缴费渠道,方便个人参保人员缴纳社保费,天津市自本月起各渠道社保费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日期统一延长为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
天津市社保中心针对方便个人参保人员缴费问题,结合参保群众需求,经过多方论证,在拓展手机APP缴纳全年社保费功能后,本月继续推出延长个人参保缴费时间的举措。同时,组织协调社保服务银行,保障缴费渠道畅通。即日起,个人参保人员均可在每月26日至次月18日通过全市各级经办柜台(包括社保分中心、街乡镇综合服务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自助设备、“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选择年内任意月数进行缴费。
来源:新浪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