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2022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补充申报的通知

2022-07-14 阅读次数: 1565

参保单位:

    2022年度(2022缴费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已于2022年6月20日正式结束。

    7月1日起新缴费基数已经正式启用,现有部分参保单位反映因系统操作错误或错报(漏报)等原因造成本单位申报的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不准确,为保证参保职工的切实权益,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有误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25日通过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进行更正,从更正的次月进行调整,逾期不再调整。请需要进行更正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完成本次补充申报工作。

所需资料:

    1、单位年度收入申报承诺书加盖公章;

    2、单位补充申报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电子报盘及纸质版(纸质版需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12333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