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7-05-23 阅读次数: 3546

  现在社会离婚越来越多,离婚诉讼必然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而对于存款、车子、房屋等有形的大家易注意的财产大都会去争取,但对于公积金等不注意的财产又往往容易忽视对于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张先生和李女士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因为双方性格生活背景差异过大,张先生和李女士在结婚十年后,准备协商离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张先生提出,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而李女士不同意对她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认为这是她的个人财产,因为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前不能提取,养老金李女士要在20年后才取得,现在养老金是多少都不请楚,怎么能进行分割呢?

  那么,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204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目婚姻法》若干的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划定,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目财产,应予以分割。

  所以,李女士的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养李女士生在退休时才能确定具体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现在是不确定的。所以只有在李女士真正领取养老保险金时,张先生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