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卡如何办理?农村医保在哪里办理?

2019-03-11 阅读次数: 4436

在农村生活的人怎样办理农村医保卡,办理农村医保卡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资料。农村医保的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农民看病的时候需要农村医保卡有哪些作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医保卡如何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农村医保卡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社保卡服务站提出办理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
  
  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
  
  农村社保卡办理资料
  
  (1)身份证,(2)户口本,(3)《**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4)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市民)。
  
  农村医保怎么办理
  
  以重庆为例:201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4年9月—2015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
  
  (一)参保范围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
  
  2.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称在渝高校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独立参保)。
  
  (二)参保时间
  
  1.户籍在本市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时间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4.超过以上缴费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
  
  (三)参保方式
  
  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的参保工作,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支持,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由学校为单位负责组织。
  
  3.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可独立参保。对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在其出生90日内,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全额费用(包括财政补助和个人应缴费用)。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
  
  (四)缴费方式
  
  1.城乡居民、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于每年8月31日前报由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2.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收取城乡居民次年度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缴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3.在渝高校收齐大学生个人缴费后,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缴入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五)政府补助
  
  对参加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参保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属于居民医保资助对象的,按照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发布的资助标准予以补助。
  
  农村医保的报销范围
  
  1,符合救治条件的唇腭裂患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2,儿童白血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3,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4,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5,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的医疗救治。
  
  在乡村人看来,即便生病了也很少挑选住院的,由于这么的住院还是会影响到乡村地里庄稼的成长,但病情严重时,就不得不住院了。那么住院能够报销哪些了?报销的份额又是多少了?
  
  (1) 报销规模
  
  A、药费:辅佐查看: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查看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越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天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份额:
  
  住院挑选在镇里的卫生院,住院花费能够报销花费金额的60%;假如挑选在二级医院,就只能报销40%;你要是非要去三级医院报销30%
  
  贫困家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救治。贫困家庭的尿毒症患者实行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对农村妇女也提供多项医疗福利,宫颈癌、乳腺癌将会进行免费检查以及免费手术治疗。
  
  大病的话在镇政府等级就有镇危险基金赔偿:凡参与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赔偿,即5001-10000元赔偿65%,10001-18000元赔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赔偿年限额1.1万元。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报销比例
  
  (一)住院、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档次 项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第一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5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50000元; 门诊慢性病:3000元
  
  第二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6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80000元 门诊慢性病:5000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
  
  档次 项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第一档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年支付限额 200元
  
  第二档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年支付限额 300元
  
  (三)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偿,医疗机构不得再向参保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不足部分再由城乡医疗基金给予补偿。上述资金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下列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平产 500元 1000元 1200元 800元
  
  难产 800元 1500元 1800元 1000元
  
  剖宫产 1200元 2000元 2500元 1200元
  
  对参保孕产妇出现严重产科并发症(如产科大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子宫破裂等)导致医疗费用不可避免地超出补偿标准的特殊病例,由医疗机构书面专题报告产妇所在县(市)、顶效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说明理由,并提供病历复印件,参保的孕产妇超出部分全部由城乡医疗基金报销,若无正当理由,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不花钱。
  
  一产多胎,从第二胎起,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胎增加30%的补偿。
  
  二、部份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一)儿童(14周岁以下)白血病(儿童急性粒细胞白血并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院(三级以上)住院治疗,医药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免费治疗。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
  
  (二)宫颈癌、乳腺癌。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院(三级以上)住院治疗,医药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免费治疗。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报销。
  
  (三)慢性肾功能衰竭。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含门诊透析治疗),在黔西南州内定点医疗机构按90%的比例报销。经审核同意转院至黔西南州外公立医院(三级以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报销。
  
  (四)白内障。参保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术,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助,每例(单侧)患者1600元,医院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患者要求提高晶体标准,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并填写申请书,患者签名备查。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术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不足部分再由城乡医疗基金给予补偿。
  
  三、器官捐献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对于捐献器官的参保人员,捐献器官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
  
  四、参保患者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
  
  参保患者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和《国家基本药物贵州省增补药品目录》(黔卫发〔2011〕46号)中药物,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药费按100%的比例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