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零容忍”,金华市新公布2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2018-10-18 阅读次数: 2981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现公布2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金华市万事达建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主要违法事实:

金华市万事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以北、磐安街以西天御花园2幢102室,方文辉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拖欠陈*时、方*松等6人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工资共计人民币34678.22元,其中拖欠方*松2018年1月至4月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3500元。2018年6月25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方文辉逾期未支付上述工资且逃匿。

(二)处理情况:

2018年7月2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7月4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予以正式立案,2018年7月10日,方文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次日,方文辉的家属付清员工工资。

周君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主要违法事实:

周君兰,是义乌市大陈镇团结村499号的个体工商户,其拖欠吕*、邹*清等22名员工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期间工资91189元。2017年9月12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周君兰逾期未支付上述工资且逃匿。

(二)处理情况:

2017年9月21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0月27日,周君兰付清拖欠的员工工资。2017年11月15日,周君兰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8年6月1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君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